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印发《我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校通知[2009] 81号)精神,我校2010年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和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正式职工; 2、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4、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显著成绩; 5、有发展潜力,在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 二、申报材料: 1、 候选人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我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申报表》一式七份,由院系签章同意后报送人事处,并上报电子表格(申报表请从人事处网站―>人才工程―>我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进行下载)。 2、每位申请者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一册,不退回)。附件材料包括: (1) 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 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 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 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3、各院、系、所需根据实际情况,本着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教师,促进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成长的宗旨,认真、慎重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名额1-2人(需排序),并认真审核所报送的申报材料,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时上报我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简表(请从人事处网站―>人才工程―>我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进行下载)。 申报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发给曹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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