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根据《我校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通知[2009]78号)精神,我校2011年度我校博 士后重点科研资助计划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根据文件精神,申请者必须是统招统分优秀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以下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申报: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获中国博士后基金一等资助或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A类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3)获国家奖排名前五名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排名前三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4)优秀的留学回国博士; (5)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及提名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6)在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中心从事科研工作的,作为我校重点培养的师资选留人 选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材料: 1、候选人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我校博士后重点科研资助计划申报表》一式七份,由院系筛选排序后,报 送人事处,并上报电子申报表(申报表请从人事处网站→博士后→基金申请→我校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进 行下载)。 2、每位申请者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一册,不退还)。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 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3、各院、系、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本着选拔和培养优秀师资后备队伍的精神,认真、慎重地推荐符合条件 的人选,每个流动站推荐1-3名(需排序),并审核所报送的申报材料,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时上 报我校博士后重点科研资助计划申报简表(申报简表请从人事处网站→博士后→基金申请→我校博士后 科研资助计划,进行下载) 三、时间安排: 11月4日前,个人申报阶段;11月14日前院系将筛选、推荐后的人选报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申报材料 (申报表和申报简表)同时报送。 11月,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和评审;学校审定资助人选后,发文,公布资助人选。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超 汪旭东 电话:周一、三、四,九龙湖校区 52090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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