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2009级硕士研究生: 现对学制为二年半的2009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预计在2012年3月10日前不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2009级研究生,应在2011年12月10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延期答辩申请手续。未办理延期答辩申请的硕士研究生应在2012年3月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工作。若未办理延期答辩申请且未能在3月10日前完成答辩申请,则其学位论文将作盲审处理。 二、2011-2012学年抽盲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星期二、星期五(假期不抽盲审) 地点:四牌楼校区培养办 逸夫建筑馆107 九龙湖校区培养办 纪忠楼Y102 三、研究生抽盲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两本装订成册且符合盲审要求的学位论文; 2. 一份答辩申请表(导师、研究生秘书签字)。 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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