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8-01浏览次数:2602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的协议,为促进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院校和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香港)资助院校的学者及博士研究生的合作和交流,进一步加强两地科学研究建设和人才培养,双方共同设立“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详情参见http://www.cutech.edu.cn/cn/kyjj/gdxxbsdkyjj/2012/07/1331846037588211.htm 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是教授、博导、在职 2、作为负责人或参与人已经申报2012年博士点基金课题的,不得申报本课题 3、每位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人最多只能申报一项此类课题,不得超项 4、课题执行时间为2013年3月1日到2016年2月29日 5、凡申报本项目课题的内地申请人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查新必须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 6、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加盖院系章,8月24日提交科技处。 7、每个项目申报费为500元,请通过本人85、99、92开头的经费本支出,负责人请填写“申报2012年度博士点基金评审费转帐表”,本人签名,加盖院系章,与申请书一同提交科技处。 联系人:毕建新 电话:8379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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