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系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通知(第二次面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30浏览次数:1743


数学系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通知
(第二次面试)
同学,你好!
你已进入我系推荐免试生复试名单,请最迟于10月1日24:00前在“全国推免系统”中进行确认,未按要求确认者不得参加复试。
我院(系)已在“全国推免系统”中发布了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请认真阅读。
具体复试要求如下:
一、 复试形式及要求
复试形式为口试,内容为大学所学专业课程.
二、 复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时间:10月11日上午9:00;
地点:我校九龙湖校区数学系,图书馆北5楼第一报告厅
注意事项:请于“全国推免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后同时发邮件至沈老师shenchenli071@126.com,回复“姓名+参加/不参加面试”。
三、  复试时须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审查(注意:无需提前寄送):
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通过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还须下载填写《我校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考核表》。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我院(系)将严格按照工作细则,根据推免生的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招办审核。
五、我校将于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全国推免系统”中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请你及时登入系统查看结果;如被我校拟录取,请务必于10月12日24:00前在“全国推免系统”中进行确认,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有权按照复试排名替补录取。
六、我校对拟录取推免生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拟录取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七、 联系方式
沈辰立:025-52090590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来我校完成学业,成就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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