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和《我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校通知[2011]42号)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15年5月29日起开始对数学系原系主任刘继军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09年11月 1 日至2014年 12月31日。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审计组: 郝艳娟、卜捷 电 话:025-52090296,13851821324 电子邮件: dndxsjs@seu.edu.cn 办公地址:九龙湖行政楼416室 特此公示! 审 计 处 2015 年 5 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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