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
每学期开学时应按时到校,上网注册并在本院学生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2、培养计划:
新生入学后两周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慎重制定培养计划并在网上提交,打印一式三份,导师留存一份,交研究生秘书两份,其中一份待毕业时放入档案材料袋。
3、网上选课:
每学期在规定选课时间内按培养计划在网上提交选课单并打印一式两份,导师签字后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各存一份。
4、课程学习:
硕士生的必修课程学分应在入学后的一学年内完成;博士生的所有课程学分应在入学后的一学年(直博生在一学年半)内完成。
5、实践环节★:
1、学术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必要的创新创业实践环节训练,要求提交总结报告给导师签字认可后交研究生秘书存档备查。
2、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专业实践,专业实践考核通过后,方能进入论文环节,并以实践课题作为论文选题,开展论文工作。
研究生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操作手册2023.10月更新.pdf
6、人文与科学素养系列讲座:
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应至少选听 8 次系列讲座,其中每位研究生必须选听法律、艺术、心里健康讲座至少各1 次。港澳台研究生、国际留下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至少选听3次系列讲座。
7、学术活动: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在本学科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至少 8 次并做至少 4 次学术报告(其中至少一次使用外文);直博生在学期间应在本学科范围内积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至少 10 次并至少 5 次学术报告(其中至少一次使用外文);每位博士生参加参加境外学术活动至少 1 次;应参加本学科领域重要学术会议并宣读学术报告至少 2 次。参加学术活动和学术会议应有书面材料并交导师签字认可,在申请答辩前将经导师签字的书面材料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本学科范围内参加学术活动至少 2 次,并撰写学术论文 1 篇,经导师签字认可后刊登在院系研究生学术报告会论文集或其他学术刊物上。申请答辩前将经导师签字的书面材料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
8、开题报告★:
硕士、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第四学期(直博生在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一般应提前一周在网上提交开题申请,开题报告通过并经研究生秘书网上确认后硕士生至少半年、博士生至少一年方可申请答辩。
9、中期考核★:
硕士、博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直博生在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决定其是否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分流、淘汰。
10、预答辩
在申请正式答辩前需要完成预答辩。
关于印发《我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pdf
11、答辩申请
博士研究生在论文送盲审、申请答辩和授予学位前应按有关要求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并及时在网上提交,由各院(系、所)审核。
硕士研究生成果考核要求根据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要求执行,由各院(系、所)审核。
研究生答辩前应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内容由研究生秘书审核确认。
(2018版)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pdf
学位论文格式规定附件1:学位论文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pdf
学位论文格式规定附件2: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docx
12、学位(毕业)论文评阅:
1)博士学位(毕业)论文评阅全部采取盲审。
2)硕士学位论文除明确必须为盲审的以外,还将由研究生院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盲审。
3)所有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前须先登录研究生院信息服务系统上传已定稿的盲审格式的学位论文(PDF文件)。
4)所有评阅结果均返回并通过方可组织答辩。
关于印发《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的通知(校发[2022]6号).pdf
13、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1)研究生应在培养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提前或延期答辩均须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
2)论文答辩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3)答辩结束后,上网录入答辩结果。
学位论文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20180321新版).doc
14、学位申请:
1)论文答辩通过后,在网上个人信息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
2)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学位申请书、论文评阅书、表决票等整理后交研究生秘书审核,审核通过者上分委会讨论学位。
3)研究生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