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的文件精神和江苏省教育厅以及学校要求,我院将进行一次学位买卖、代写行为的专项检查。
请各位指导老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及我校关于学术诚信的相关文件(见附件),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pdf
附件6:我校关于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和处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