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0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院党委副书记
组员: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周欣
二、评奖条件
(一)本科直博生:申请者本科应来自国内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且本科成绩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5% 或在所学领域最高水平的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
(二)硕博连读生:
研一申请者:本科来自国内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且本科成绩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5%,或在所学领域最高水平的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的推免生或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位列录取专业前5%的统考生。
研二和研三申请者:本科来自国内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硕士课程成绩优异,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且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下同)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见《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版)》,下同)或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申请者为主要完成人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下同)。
(三)申请考核生:本科和硕士来自国内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外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生均可,硕士课程成绩优异,且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
(四)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学术、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并具有突出发展潜力者,需提供至少3位博士生导师联合推荐的推荐书,推荐书中应明确阐述认为学生学术、科研能力突出且具有突出发展潜力的具体理由,并由推荐人亲笔签名。
三、推荐名额
我院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共23名,推荐名额不超过10%。
四、日程安排
(一)9月18日前,学院成立专家评审组,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同时在院内公布。
(二)9月23日前,申请者将《我校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表格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周欣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9月30日前,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投票方式确定推荐名单和排序。
答辩时间、地点以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推荐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52090586,吴书记邮箱:yhwuseu@163.com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