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0年度,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提升东大共青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实践育人等主责主业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持续全面推动共青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并表彰2020年度我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4月上旬,各学院团委在本学院内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等进行学院评审。要求各学院团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我校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中的相关条款,并将学院终评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二)4月中旬,校团委组织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特级团支部进行审核评比,并就各学院团委报送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进行审核。
(三)4月下旬,校团委组织专家组对国旗团支部候选支部进行公开答辩评审。
(四)4月30日左右举办“五四”表彰大会,颁发相关奖项。
二、申报要求及评选比例
(一)优秀共青团员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任务中;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团员发展编号。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我校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在青年团员中具有较高威信;截至2021年4月30日,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团干部职务满一年以上,工作能力过硬,工作作风优良,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一定成绩;敢于担当作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团支部书记参评需所在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2020年被评定为五星团支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我校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
三、学院评审流程
本次评选优秀团员采用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方式,评选优秀团干采用个人申请-学院评审方式。
四、上报材料要求
请申请个人荣誉称号(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同学4月9日晚12点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报,同时需报名并提交附件1的情况表至助管孔梦妮同学处(1045846835@qq.com)。
说明:1、对于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且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作为放弃申报处理。
2、未评上优秀团干的同学可以继续参与优秀团员的评审,因此需兼报团干和团员。
3、以团支书身份申请优秀团干的同学所在团支部上一学年必须为五星级支部(学院的五星级支部有:070172,070181团支部)。
共青团银河游戏国际网站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