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20-2021学年认定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为简化申请流程,请申请学生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于9月12日17点前发送给助管孔梦妮同学(1045846835@qq.com),后由学院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获奖同学则再提交后续相应材料。
三、申请材料
1.《曾获奖项汇总表》(电子版)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介绍一份
注: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其他大额奖学金可兼报但不可兼得。
附件1: 《曾获奖项汇总表》
附件2:《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